遏制和防范违法信息、不良信息。
2月25日,江苏聚富时代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主办的“聚富财经”网站和腾讯企鹅号“聚福财商”等公开平台,因失实报道并侵权,向绿地集团公开致歉。致歉信显示:
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:
我司旗下“聚富财经” 企鹅号平台,于2019年12月4日发布《又一房企“崩塌”负债超9000亿 项目停工 接盘侠是谁?购房者?》的文章,该文存在引述失实的问题。为消除不良影响,我司及时删除了相关文章,并在此郑重向贵公司致歉。
江苏聚富时代科技有限公司
2021年1月20日
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(2020)沪01民终12309号终审判决认为,江苏聚富发布的涉案文章存在对绿地控股、绿地股份明显的否定性和夸大性描述成分,超越了媒体基于客观事实进行报道和评价的行为范畴,构成对绿地控股、绿地股份的名誉权侵害。江苏聚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在其主办的“聚富财经”网站和腾讯企鹅号“聚富财经”中发布法院审核认可的具有向绿地控股、绿地股份道歉内容的文章且持续10日。法院终审判决江苏聚富赔偿绿地方面经济损失10万元,并承担本案相关公证费、律师费等。
本文来源:陆家嘴金融网